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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行政公告 Announcement

轉知115年度臺北市杏壇芬芳獎推薦及審查作業要點與推薦表件等資料,歡迎參閱推薦。

{{ $t('FEZ002') }} 教學組|

為表彰臺北市所轄屬各機關、學校之教育工作人員、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士,對教育奉獻之感人事蹟,提振服務熱忱,促使教育健全發展,請踴躍推薦符合本要點之對象與事蹟。杏壇芬芳錄推薦事蹟採計時間點為115年度回溯五年內所發生之事蹟範圍。

推薦對象、條件、方式及程序等,請依本要點第三點至第六點規定辦理。另有關推薦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杏壇芬芳獎評選活動,依本要點第十一點規定略以:「獲獎之個人或團體,得由教育局推薦,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爰有意參選116年度教育部杏壇芬芳獎評選之個人(限現職教育人員)或團體,務必由所屬學校先行推薦報名北市本年度杏壇芬芳獎,經評選獲獎再擇優推薦參與教育部杏壇芬芳獎。如為去(114)年已獲北市杏壇芬芳獎 且有意參選116年度教育部杏壇芬芳獎者,亦請務必完成報名,包含推薦表、本年度回溯五年內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資料,併入本年度北市杏壇芬芳獎獲選案件審查,擇優推薦參與教育部杏壇芬芳獎。

本年度本市杏壇芬芳獎推薦採線上報名作業,無須寄送紙本資料,推薦時應上傳推薦表、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 資料,並請相關人員於表件簽名核章後,掃描成PDF檔上傳。為於獲獎時呈現具體感人事蹟及相關照片於杏壇芬芳錄網站得獎名單,請同步上傳「正面個人(團體)獨照」及「與學生互動照片」。

報名期間自11551()上午9時至515()中午12時止,逕入杏壇芬芳獎網站(https://xingtan.tiec.tp. edu.tw/)推薦報名,操作手冊如附件2。務必於515 ()中午12時前完成所有推薦資料填寫及檔案上傳並按送 出,方能完成報名作業。僅於截止日中午12時前登入系統而未完成資料送出,仍視為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

檢附本年度推薦表格式(個人部分)、推薦表格式(團體部 ),及具體感人事蹟暨佐證參考資料格式(個人或團體部分),如附件345。聯絡人:王郁雯助理研究員(電話:022861-69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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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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