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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

學生事務 Student's Affairs

【轉知】115年度寶佳新住民子女教育獎學金設置要點

{{ $t('FEZ002') }} 註冊組|

一、獎助對象:

  1. 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的在校學生(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
  2. 且其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 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丶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
  3.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出申請: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證明文件者。
    (2)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含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者。

  4. 且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國小在甲等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者。

二、其餘詳情請參附件,請有意願申請的同學,將申請表及以下文件於115年4月7日(二)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請先交由導師簽名,並填寫意見):

  1. 申請條件證明文件
  2. 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最近三個月內記事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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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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